
五分鐘心理學2019年12月24日約 7 分鐘
情緒勒索是指關係裡其中一方利用你的恐懼、責任與罪咎感,去操縱你的行為;判斷它是否「病態」的關鍵,不在於行為本身,而在於對方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要應對情緒勒索,心理學上最有效的方法是設立個人界線——明確界定你願意付出的時間與情感範圍。設立界線不只是保護自己,往往也是在幫助對方更善用有限的資源。
很多人都有開解朋友的經驗。當我們看見朋友遇上難關,往往都想分擔他的痛苦。但有時候我們自己也有事要處理,未必時時刻刻都能聽朋友訴苦、借出一雙耳朵;這個時候,朋友可能會回一句「你即是不想理我啦」。這類說話相信很多人都似曾相識,在情侶和家人之間更加常見。
在心理學上,這稱為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ing)。簡單來說,就是關係裡其中一方利用對方的恐懼(Fear)、責任(Obligation)和罪咎感(Guilt)去嘗試操縱對方。當然,不是每個會情緒勒索的人都知道自己在做這件事;但只要效果上是借助對方這三種情緒去左右其行為,這個行動就屬於情緒勒索。
情緒勒索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屢見不鮮。例如當你想自己搬出去住,或者當你拒絕父親或母親的某些要求時,他們可能會說「我養育你到這個年紀,你就是這樣對待我」、「你翅膀長硬了」。仔細看,這些說話運用了責任感和罪咎感兩個元素——某程度上是想把責任放到你身上,並引發你的罪咎感,從而令你跟從他的意願去做。
同樣的情況在工作場景也很常見。例如同事、甚至上司把一份工作交給你,當你表達其實有些顧慮、未必能完成時,對方可能回一句「反正一直都沒有人幫我」。可以觀察到,這其實是不斷運用同樣的套路,令你跟從他的要求。
知道甚麼是情緒勒索後,還要進一步指出:一件事屬不屬於病態的情緒勒索,很視乎它是否真的非常影響關係。舉個例子,當對方許下承諾、最後卻違反承諾時,我們往往會用他的責任感和罪咎感,去促使他按原本的承諾去做——這種做法其實沒有甚麼大不了。事實上,內疚、責任感和恐懼這些本來就是人性裡很自然的情緒。
那麼怎樣才算病態勒索?這很視乎實際做出來的效果,包括當中施加的責任感、罪咎感或恐懼是否合理——這才是真正判斷情緒勒索是否有問題的原因。
舉一個例子:假如你是一位非常重視事業的男性,把大部分時間精力都放在事業上,因而忽略了女朋友。當女朋友說「你都不想理會我」,這的確符合情緒勒索較廣義的定義。但仔細思量,其實女朋友是在表達她的需要,而這個需要可能正是你要去處理的。它未必是最有效的溝通方式,但確實表達了一種情緒和需要;按這個觀點,這個要求是合理的,也反映了對方一些重要的需要。
反過來說,如果對方和你只是萍水相逢、普通朋友的關係,他某天找你開解,之後卻每天打給你;你並不是特別想做這件事,一拒絕他就不斷說「其實這個世界沒有人理會我」、「我現在跳樓了」之類的話——這個要求就是不合理的。首先你們的關係本身並不牽涉你要花這麼多時間去照顧他的情緒,你對他的負面情緒亦未必可以負上責任。所以,情緒勒索是不是真的病態、有問題,真的視乎要求是否合理。
說完情緒勒索是甚麼,順理成章下一步就是講解如何抵禦它。在心理學的角度,其中一個最好的方法,就是為自己設立一種叫個人界線(Personal boundaries)的東西。
甚麼是個人界線?就是在雙方的關係裡釐定一條界,讓對方知道他可以走到哪裏,從而保護自己的時間、精力和情感。舉個例子:你嘗試開解朋友,而朋友有一個傾向,會無限地佔用你的時間,一直聊到三點、四點、五點。到那個時候,其實你已經非常疲倦,沒有那麼多情緒勞動力去支援朋友的情緒,你給他的並不是最好的東西。一個好的做法,就是明確地跟朋友說:我會和你聊一個小時,這一個小時我會全心全意去聆聽你說的話,但之後我仍然有自己的生活。這就是設立了一條很明確的個人界線——表達你願意幫助對方,但這個幫助是有界限的,就僅僅是一個小時。
很多時候,特別是在心理輔導的經驗裡,設立一個明確的時間,反而會幫到對方,效果甚至可能比四、五、六個小時的對話更好。最主要的原因是:任何情緒支援要達成結果,都不是單一方的責任,而是雙方的責任。當有一條清晰的時間線時,反而會幫助對方去規劃如何運用這一個小時。
再舉個例子:如果你把自己的精力當得很廉價、把時間當成可以隨便拿去的東西,第一個結果是別人不會認真看待;第二個問題是其實也沒有在幫對方,因為他不會規劃如何善用這一個小時。相反,當他知道只有一個小時,往往就會規劃如何用好這段時間去取得情感上的支援。所以設立個人界線不僅是保護自己,其實也是幫助對方善用資源。希望今天關於情緒勒索和個人界線的討論,能幫助大家處理生活中的一些關係。
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ing)是指在一段關係裡,其中一方利用對方的恐懼(Fear)、責任(Obligation)和罪咎感(Guilt)去嘗試操縱對方的行為。要點在於:未必每個做出情緒勒索的人都意識到自己在這樣做,但只要效果上是借助對方這三種情緒去左右其行為,這個行動就屬於情緒勒索。
關鍵不在於對方有沒有用到責任感或罪咎感,而在於他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恐懼、責任感和罪咎感本身是人性裡很自然的情緒;例如當對方違反了承諾,我們用他的責任感和罪咎感去促使他遵守原本的承諾,其實沒有甚麼大不了。真正使情緒勒索變得病態、有問題的,是當中施加的責任、罪咎或恐懼是否合理——以及這件事是否真的嚴重影響到關係。
因為這些是關係最親密、彼此責任最交纏的場景,恐懼、責任和罪咎感的槓桿最強。像「你即是不想理我啦」、「我養育你到這個年紀,你就是這樣對待我」、「你翅膀長硬了」這類說話,正是把責任放到你身上、再引發你的罪咎感,從而令你跟從對方的意願。同樣的套路也常見於職場,例如同事或上司把工作交給你、當你表達顧慮時回一句「反正一直都沒有人幫我」。
從廣義定義看可能符合,但要仔細思量。假如一名很重視事業的男性把大部分時間精力都放在工作上、忽略了女朋友,那麼女朋友這句話其實是在表達她的需要——而且這個需要可能正是你應該去處理的。它未必是最有效的溝通方式,但確實傳達了一種情緒和需要。這視乎觀點角度,但若要求本身合理、又反映了對方重要的需要,就不應簡單當成病態勒索。
個人界線(Personal boundaries)是指在雙方關係裡釐定一條界,讓對方知道他可以走到哪裏,從而保護自己的時間、精力和情感。它是心理學上抵禦情緒勒索最好的方法之一。例如朋友傾向無限佔用你的時間,一直聊到三、四、五點,那時你其實已非常疲倦,未必能給出最好的支援;明確地說「我會和你聊一個小時,這一個小時我會全心全意聆聽,但之後我仍然有自己的生活」,就是清晰地表達你願意幫助,但幫助是有界限的。
因為任何情緒支援要達成結果,都不是單一方的責任,而是雙方的責任。當你把自己的時間當成廉價、可以隨便拿去的東西,第一個結果是別人不會認真看待,第二個結果是其實沒有在幫他——因為他不會去規劃如何善用這段時間。相反,當對方知道只有一個小時,他往往會主動規劃如何用好這一個小時去取得情感支援。所以設立個人界線不只是保護自己,也是幫助對方更善用資源;在心理輔導的經驗裡,一個明確的時間界線,效果甚至可能比四、五、六個小時的對話更好。
Susan Forward & Donna Frazier《Emotional Blackmail》
提出情緒勒索的核心框架 FOG——施壓者運用恐懼(Fear)、責任(Obligation)、罪咎感(Guilt)來操縱對方,正是本集所描述的定義。
個人界線(Personal boundaries)
在關係中釐定一條界,界定自己願意付出的時間、精力與情感範圍;本集視之為抵禦情緒勒索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想一想最近一次有人讓你感到「不答應就有罪咎感」的請求:對方的要求,以你們的關係來看是否合理?試着為這段關係設一條清晰的個人界線——例如明確說出你願意付出的時間範圍,看看這樣是否反而讓彼此都更輕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