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記憶,有些人記憶力驚人,不相信看看那些參加記憶大賽記圓周律又或是記撲克的人,我自己就連記住旁人的電話號碼有時候都成問題。朋友中也有記憶力強勁的人,我有問不少朋友很多年前發生的事,他們很多都還記得,相反我就對細節完全沒有印象。
但,我們的記憶真的可以完全信賴嗎﹖你對自己的記憶又有多少信心﹖在現實生活當中,人的記憶其實不是像電腦檔案一樣穩固(當然除壞機之外),也不會像書本歷久彌新,反而記憶其實很容易被我們或者被他人扭曲。我們以為可以輕易記起又記得準確的事,其實是可以因為他人的言語技巧修飾,自己的過去,自己的經驗又或是因為場景設定等等所影響。
你,相信自己的記憶嗎﹖
這些我們或許不曾察覺的影響都會令我們對自己的記憶有大小程度不一的修改,甚至我們因而創造我們不曾有過的虛假記憶。很多著名的心理學家曾做過不同圍繞人的記憶的實驗,當中他們找到的結論可能帶給我們衝擊,這是希望給大家的小小的心理準備,大家看完也不用覺得手足無措,以下兩個著名的實驗找到的只是反映了心理學的有趣之處。
七十年代,心理學家Elizabeth Loftus首度對目擊者記憶(Eyewitness testimony﹚進行實驗,實驗對象被先安排看一段短的交通意外片段。事後她以不同的方式分別詢問實驗對象有關意外的經過,例如: 「這兩輛車在發生碰撞(hit)時的時速有多快?」「這兩輛車在猛烈撞擊(smash)時的時速有多快?。」被問到「猛烈撞擊」的實驗對象所認為的車速,要比被問到「發生碰撞」的另一組實驗對象來得更快。這項測試反映了目擊者的記憶通過他人引導性問題或是問題的措辭方式發生變化。
Elizabeth Loftus在1991(1)年再邀請了24位個人來參與她的實驗,她先向他們的家人們查詢小時候曾發生的事情,例如說常去的大賣場是哪一個、曾經遊覽過的國家等等。接著Elizabeth Loftus給每個參與者一本筆記本,筆記本記錄了每個人小時候發生過的四件事。四件事中有三件是真的在實驗對象童年曾發生的事情,一件是未曾發生過的事,是在五歲時於大賣場走失的經驗。參與者被要求在接下來的五天之中,盡量回憶出這四件兒時經驗的細節,如果真的沒有印象可以寫下「我不記得」
結果是,在24位參與者中居然有7位對於第四件根本沒有發生過的事(在大賣場走失)創造以及寫下了有關走失經過的回憶。 那麼我們可以防止虛假記憶的創造和增加我們記憶的信賴性嗎﹖
記憶的重要 —— 構建人生故事的材料
我最近剛讀完美國作者Tara Westover把自己年少時的個人經歷寫成的書,名叫《Educated》,這部作者的個人自傳或者可以給我們小小建議。 面對父母對作者說話的質疑和不信賴,對於父母對作者哥哥一次又一次的盲目保護,對於作者的可怕經歷視若無睹,作者對自己和他人的記憶曾經發生懷疑,曾懷疑他人與自己是不是真的曾受到哥哥一次又一次的暴力對待。我覺得既可幸又是不幸的是,她把種種經歷記錄在自己的日記本,這些日記本在作者的角度就成了保貴的真相與回憶,這些同時成了殘忍經歷的証明。
當然我們也可以討論在情緒影響下,即時記下的資料是否完整全面,但即時記錄在時間性上可算是比較可靠。在Tara寫書的過程中也曾坦白表明對經歷中某些細節不肯定,為了肯定她自己的資料和找回回憶的碎片,Tara試著透過親人的回憶重新整理事情的原本樣貌。雖然有幾件事件她和家人都有同一樣的回憶,她與家人對某些場景卻有不同的理解和記憶,例如某些意外發生的情節和在場的人物。透過周遭親朋好友的回憶重新整理事情的原本樣貌,是另外一種増強回憶信賴度的方法。
記憶既是我們每個人珍貴過去的記錄,也是影響今天我們對周遭環境他人的理解與自己的定位,它們也是在構建我們明天的自己。記憶雖然充滿不定性,但最重要的是,我們有了這個認知,就可從今天開始好好盡自己能力地保護珍貴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