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分鐘心理學
原片標題全新節目【心理實驗室】3種說服技巧令人更易答應你的請求
說服技巧不只是口才。《心理實驗室》在港大街頭實測 Cialdini 的三項影響力原則——一致性的得寸進尺法、互惠的以退為進法,以及共識 consensus。結果是互惠有過半數同學答應;而拒絕的人最常見的理由,不是不想幫忙,而是覺得你這個請求的意義不明。
延伸收聽
Robert Cialdini,《Influence: The Psychology of Persuasion》
提出影響力基於六項原則:互惠 reciprocity、缺乏性 scarcity、權威 authority、一致性 consistency、共識 consensus、好感 liking。
先請大學生在往後兩年每星期抽兩小時到少年拘留所做免費輔導員,學生拒絕;再退一步,只請他們花一天中的兩小時帶拘留所的少年去動物園,結果約一半人答應。先提出被拒絕的大要求,會令對方更易答應之後的細要求,機制是互相退讓的互惠規則。
C. Daniel Batson,同理心-利他假說 Empathy-Altruism Hypothesis
我們理解到對方的感受之後,會激發利他這個動機:想幫助對方,希望對方的情況得到改善。
社會交換理論 Social Exchange Theory
在滿足自己的需求之前,會先和其他人做一個利益的交換;看到有人受苦會激起不愉快的感覺,幫助對方是舒緩那種感覺最簡單的方法,而且能換取社會認同。
得寸進尺法 Foot-in-the-door Technique
由細要求遞進到大要求,依靠一致性原則:答應了第一個請求的人,為了保持一致的形象與行為,會更易答應第二個。
下一次你想請別人幫一個忙之前,先停一停,問自己兩條問題:你打算先提出的,是一個細要求還是一個大要求?以及,在對方眼中,你這個請求的意義是甚麼?這次實測顯示,同學最常見的拒絕理由不是不想幫忙,而是不明白這件事為甚麼要做。
在街上開口請人幫忙,有些人願意伸出援手,有些人則直接走開。究竟有甚麼原因會產生這種差異?這一集《心理實驗室》由主持 Cindy 聯同兩位實習生 Yunice 和 Nunziata,去探討不同的說服技巧是怎樣影響人的決定。
1984 年,美國心理學家 Robert Cialdini 寫了一本書,叫《Influence: The Psychology of Persuasion》。他在書中提到,影響力是基於六項原則的:
當我們想令其他人答應我們的時候,普遍來說,這六項原則就大派用場了。這一次,我們在港大實測其中三項,看看哪一種原則比較容易令人答應我們。我們真正的請求是:幫我們把一張宣傳圖發上 Instagram story,並 tag 樹洞香港。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試過,走進超級市場的時候,員工不斷叫你免費試食?其實由你接受他們的食物那一刻,你就已經中了他們的計。
在心理學中,有一個說服技巧叫做一致性(consistency)。意思就是當目標人物答應了我們第一個請求,為了保持一致的形象和行為,他們會選擇答應我們第二個請求。剛才免費試食的例子,正正就是運用了這個原則:當你接受了一個小小的禮物,你就會更加願意去買他們的產品,而這個往往就是他們的目的。這種方法叫做得寸進尺法(foot-in-the-door technique)。
在我們這個實驗裡面,我們就用這個方法:先給一份有關心理學的問卷給同學填,填完之後就問他們,可不可以幫我們發一個 IG story。其實這個才是我們想做的事情。
「你幫助我,我幫助人」,就是人之常情。其實這句話也可以套用在說服上。
1975 年,Cialdini 做了一個社會實驗。他問了一群大學生,可不可以在接下來兩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每一個星期都抽兩小時,去當地一間少年拘留所做免費輔導員。學生聽到之後,當然是大喊不好。Cialdini 之後就再問:如果他們現在只需要在一天裡面花兩個小時,帶拘留所裡面的少年去動物園,這樣又行不行呢?結果有一半的人都答應了他。
同樣都要花時間、花精力。但因為那些學生已經拒絕了 Cialdini 一次,而 Cialdini 也因為學生的拒絕,而提出了小一點的要求,所以那些學生就會覺得有義務再答應他。這就是互惠(reciprocity)的威力。準確一點來說,這種情況叫做以退為進法(door-in-the-face technique)。
這個方法跟得寸進尺法是剛剛相反的:
| 得寸進尺法 Foot-in-the-door | 以退為進法 Door-in-the-face | |
|---|---|---|
| 對應原則 | 一致性 Consistency | 互惠 Reciprocity |
| 請求次序 | 由細要求遞進到大要求 | 由大要求退到細要求 |
| 心理機制 | 為了保持一致的形象和行為,答應了第一個請求就更易答應第二個 | 對方因為你的拒絕而退讓了一步,你會覺得有義務也答應他 |
所以我們在實測裡,先問同學可不可以出鏡,幫我們拍一條宣傳片。如果拒絕的話,我們就退後一步,之後提出一個細一點、亦是我們真正的請求,就是幫我們發一個 IG story。
你有沒有試過和朋友吃完晚飯,突然有人問「不如去吃甜品吧」?你心想自己已經做了一整天事,很想快點回家洗澡睡覺。但你身邊的幾位朋友都說好,還要問你一句:「你不是不去吧?」問到這樣,你也唯有答應他們。
其實這種情況牽涉到共識(consensus)這種說服人的技巧。共識是指,當目標人物知道身邊其他人都做了這件事的時候,就會更加大機會去答應做同樣的請求。
在實測裡,我們鎖定目標人物之後,就會叫臨記出來跟著他們,然後截停他們所有人,問他們是否願意幫我們發一個 IG story。那群臨記會立即答應我們,我們就是看看目標人物,會不會跟著他們一樣,去答應我們的請求。
在今天實測的這三種原則中,互惠是有過半數的同學答應了我們的請求的。
那麼這個結果,是不是代表一致性和共識這兩項原則是無效的呢?其實我們今天得到的結果,並不可以用來證明哪一項原則是有用、哪一項是無用。因為 Robert Cialdini 提出這六項有關影響力的原則的時候,是用了具權威性的研究和科學實驗的結果作為根據。
不過這條片可以看到的就是,在現今社會裡面,哪一項原則是更加有影響力。背後的原因可以是原則的本身,或者是個人、社會的因素。無可否認的是,這三項原則可以令同學更加樂意答應我們的請求。

當然,我們也看到有些同學沒有受到這些原則影響他們的決定。我們之後再訪問他們,發現有很多外在因素都是源自於 Instagram 這個社交平台。
在我們這次實驗中,有六位同學一聽到 post IG story 這個請求,就立即拒絕了我們。因為他們覺得 Instagram 是一個比較私人的平台,通常都會發布一些對他們來說比較有紀念價值的東西。而有些人覺得他們的 IG story 是會被朋友和追蹤者看到的,所以如果突然看到 post 了這個 story,就會顯得很奇怪和突兀,而且意義會變得很不明。這個行為的意義,絕對會影響到同學會否同意我們的請求。
實驗進行的時候,同學會問我們,這個 story 其實是為了甚麼。我們當時是不可能直接跟他們說「我們就是想看看你會不會中伏」,所以我們就說這個 story 是為了宣傳我們樹洞香港。不過有些同學聽到之後就覺得,他們都還沒有了解清楚樹洞香港是甚麼,甚至乎連他們自己都沒有 follow 我們,他們自然就會拒絕我們的請求。
另外一個比較多人提及的因素,就是任務的內容。在一致性和共識裡面,有些人覺得 post IG story 都挺容易的,所以答應我們對他們來說是一個舉手之勞。而在互惠這個原則裡面,由於我們提出了一個大一點的要求,即是拍宣傳片,再提 post IG story 的要求,在比較之下,有些人就會認為後者是比較容易的,所以他們就偏向接受。
反之,有些人覺得拍宣傳片比起 post IG story 是更加容易的,所以他們不單止答應我們拍宣傳片,還答應了 post IG story。我們覺得在這種情況下,本來屬於互惠原則的實驗設計,就變成了一致性原則的實驗設計。這個改變並不是我們可以隨意控制到的,而是取決於同學仔的觀點與角度。
我們也觀察到有些同學仔會因為同理心,或者同情我們而答應我們。其實有關同理心而推動幫人的行為,在心理學上有幾種解說。
例如剛才有些同學仔提及到,因為同情我們而選擇幫我們,這個行為是牽涉到心理學家 Daniel Batson 提出的同理心-利他假說(empathy-altruism hypothesis):我們理解到對方的感受之後,就會激發到利他這個動機,會想幫助他們,希望對方的情況會得到改善。
其實這個假說與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是不一樣的。社會交換理論的主張就是,想滿足我們自己的需求之前,就會首先要和其他人做一個利益的交換。就好像 Cialdini 說過,當我們看到有人受苦的時候,會激起我們一些不愉快的感覺,而我們便會去找方法去舒緩這種感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幫助他們。除此之外,如果看到一些有需要幫忙的人而不去幫忙的話,是一種違背社會責任和標準的行為;因為幫助有需要的人,是一件受到正面看待的事,我們為了得到社會的認同,就會去幫助這些有需要的人。這些行為都是圍繞著利己主義的。
最後,我們都發現有些同學會受到好感(liking)這個原則影響。好感這個原則就像你喜歡的偶像賣廣告一樣,就是藉著你喜歡的人而影響你的決定。我們看訪問片段的時候,留意到有幾位都是 Cindy 的朋友;由於朋友的關係,會給予一種好感的感覺,所以便會答應我們。但同樣地,有幾位本身不認識 Cindy 的人,也說 Cindy 很好人、語氣很 nice,所以選擇了答應。另外,有些同學本身都認識樹洞香港,有看過我們的片段,覺得我們說得不錯,所以覺得答應我們去宣傳一下也不是問題。
解釋了這麼久,其實我們想表達的訊息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跟別人溝通,尤其是想說服其他人的時候,背後是可以牽涉到很多心理學元素的。我們呈現問題的方法、我們找甚麼作比較、在甚麼情況下說服別人,更重要的是,我們有沒有掀起對方的本性、興趣,甚至乎是同理心。歸根究底,我們人的本性就是想維護自我形象,以及得到社會認同。那麼我們幫人是利己還是利他呢?這條關乎人性本質的問題,是不會有一個確切的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