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分鐘心理學2022年4月22日約 16 分鐘
憤怒不是要消滅的壞情緒,而是一種需要懂得運用的力量。本集從憤怒的認知與生理結構出發,解釋為何我們有時為小事勃然大怒、有時卻在該生氣時生不了氣,並提出表達憤怒的三個原則:道理在你一邊、表達後對自己有益、以及程度與對方的過犯相稱。真正的關鍵在於分清楚自己究竟在向誰憤怒,再學會把憤怒內化成保護自己的能力。
管理憤怒,其實有兩種常見的失敗情境。第一種是你不應該憤怒,卻不知為何就是生了氣——例如在名店裡,售貨員只是請客人稍等,客人卻立刻質問「你是不是看不起我」,甚至要投訴對方,為一件很小的事大動肝火。
第二種剛好相反:憤怒其實有用,你明明應該憤怒,卻不懂得表達。例如朋友當著你女朋友的面說很難聽、很冒犯的話,你不但沒有表達不滿,反而走去陪笑,回到家才一肚子氣憋了很久。
所以本集要談的,是如何管理憤怒:在什麼時候我們應該憤怒、什麼時候不應該,以及如何把憤怒運用成自己的一種力量。
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去看憤怒,先談認知(cognitive)層面。一般有幾樣事情會令我們憤怒:來自他人的挑釁行為,讓我覺得對方做事不公正、不公平,甚至是衝著自己而來。
憤怒與「不公平」這種判斷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一個憤怒的原形是:你投了十元到汽水機,按下按鈕後卻發現沒有飲品掉出來,這時腦海中應該會閃過一瞬很小的憤怒。這與大腦中一個叫「獎勵預期網絡」(reward expectancy network)的機制息息相關——當你預期應該得到獎勵、對方卻沒有給你時,你就會憤怒。
由此也可見憤怒的一個特色:它很多時候牽涉是非與道德的判斷。當你覺得別人做錯了事,你就會因為別人的錯誤而憤怒。
再談生理層面。用一個非常粗略的方式形容,大腦可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是比較原始的情緒區域,包含憤怒、飢餓等本能情緒,大約位於大腦正中心的位置,這部分是人類與其他動物共通擁有的——就像你踩到狗的尾巴,牠也會跟你一樣覺得非常憤怒。
人的大腦與其他動物不同之處,在於多了「新皮質」,包在大腦最外層,掌管我們的理性與情緒控制。心理學家 Jonathan Haidt 提出,比較這兩個部分影響我們行動的力量時,會發現動物性、情緒的大腦力量往往遠強過人類的理性大腦。
換言之,當我們憤怒時,動物性的情緒大腦會被啟動,把日常的判斷與理智能力全部拋諸腦後,只集中在一個動力上:如何報復、如何改正對方的行為。這是一股強大的力量,但若運用不當,就會像名店例子裡的主角一樣,為雞毛蒜皮的事憤怒,惹人側目、被人看不起。要成為一個成熟的人,就要同時掌握憤怒的功能,並意識到它帶來的限制。
憤怒有什麼功能?最顯而易見的,是向冒犯你的人發出信號,告訴對方「你不應該再做這件事」。回想那個飯局:如果朋友 John 說的話非常冒犯,特別是你的伴侶也在場、覺得很尷尬,而你不但沒有表達憤怒,反而陪笑,就等於某程度上允許了他的行為。於是 John 之後的話會越來越過分,因為他學到這樣做能得到他想要的——搞笑的感覺。這時若你能展現憤怒,就能制止對方。
這與著名心理學家 Carl Jung 榮格的「陰影」(shadow)概念息息相關。陰影包括社會表層不太被容許的慾望與衝動,例如憤怒、甚至殺戮等黑暗情緒。當然,我們不應該每天都展示憤怒或摧毀對方的動機;但毫無疑問,憤怒、甚至想復仇,都是非常有力量的東西。當個人利益真的被侵犯時,我們需要懂得展現心靈的這一面,才能發揮憤怒保護自己的功用。
這是榮格的理論。而到了現代心理學,腦神經科學(neuroscience)發現憤怒還有一個功能:壓抑恐懼。很多時候我們會既憤怒又恐懼,但這兩種情緒其實有互相制衡的作用——憤怒的重心在修正對方的行為,恐懼則是自保。想像面對不公平的狀況、進犯者非常強大,這時要挑戰局面,正是要靠憤怒才能改變一些事情。
憤怒有用途,但運用不當也很危險。由於情緒大腦與理性大腦的力量本來就很失衡,當我們憤怒衝昏頭腦時,會喪失原有的理性判斷能力,容易做出不合理、令人側目的決定。
再看名店那位客人:為什麼她會為雞毛蒜皮的事憤怒?一個合理的解釋是,她憤怒的對象根本不是那件事本身。先到先得是很正常、很合理的安排,但留意她怎樣回應售貨員——「你是不是看不起我、是不是覺得我沒有錢」。她真正憤怒的對象未必是售貨員,而可能是過去的經歷,例如小時候被人看不起,或其他曾經傷害過她的人。結果這對她不利,因為旁人只覺得她非常小氣量。
所以要好好運用與管理憤怒,當你發現自己經常為不應該生氣的事生氣,就要思考:自己真正氣的是什麼?是對方,還是自己過去的一些回憶?可能我們需要從過去的自己開始做一些功課,這往往不是即時能解決的,但這才是管理憤怒的根本。
若有情境你應該憤怒卻選擇不表達,這種「義憤」是一種正確、應該表達的憤怒。但表達憤怒應符合三個原則。第一,道理真的在你一邊,對方確實做了道德上相當差的行為。
第二,表達憤怒之後要對自己有益。有時道理明明在你這邊,例如你是客戶服務人員,但在那個處境發怒,最後對你沒有好處,可能會失去工作或收到投訴信——社會現實的確不容許。所以要兩個條件同時成立:有道理,而且表達後對自己有益。那個飯局就是合適的狀況:John 的話真的很差,而當你責備他,其實是保護了自己和女朋友的名聲。
第三是相稱性原則:憤怒的程度要跟對方的過犯成正比。近來的熱門例子是 Will Smith——Chris Rock 嘲笑他太太的病確實冒犯、不尊重病人,但在文明社會中,這個程度的過犯是否值得一拳打過去?並不太相稱。Will Smith 其實可以用言辭斥責,那樣光環反而會落到他這邊。在文明社會的準則下,只有當對方先使用暴力或身體侵犯時,我們才應該用暴力回應。又例如對方插隊,合宜的方式是叫他不要插隊;若你一見插隊就問候他祖宗十八代,憤怒與表達就不相稱了。
面對當下強烈的憤怒,有一個小技巧:為自己和對方製造一點空間。當對方說了令你不爽、但未必真的冒犯你的話,你可以說「不好意思,我覺得現在的情況不太適合討論這件事,不如等一會再談」。這樣為雙方爭取緩衝,往往能幫助自己管理憤怒。
長遠而言,目標是把憤怒「內化」。可以做兩個方向的功課:一是回想哪些情境你明明應該憤怒卻不懂表達,甚至找一個信賴的朋友,描述情景並問他在這情況下是否真的應該生氣、若要表達有什麼好方法;二是反過來想,自己會不會常為小事勃然大怒,背後真正在氣的,是那件事,還是一些關於自己不好的特質。
值得留意的是,許多不懂處理憤怒的人,往往與童年經歷有關——例如來自高壓的父母,一做錯事就以暴力相待,久而久之就不懂得表達自己這一面。表達憤怒跟其他情緒一樣,是一個需要慢慢練習的過程。弄清楚癥結之後,我們才能慢慢思考方案,把這些情緒處理得更明智。
Jonathan Haidt,《The Happiness Hypothesis》(騎象人與大象的比喻)
Haidt 以「騎象人與大象」比喻理性與情緒兩個大腦:情緒(動物性)的大腦力量往往遠強於理性大腦,理智只有有限的控制力。
Carl Jung 榮格的「陰影」(Shadow)概念
陰影是潛意識中被社會表層壓抑的慾望與衝動,包括憤怒、攻擊等黑暗情緒;當個人利益被侵犯時,需要適度展現這一面才能保護自己。
獎勵預期網絡(reward expectancy network)
當我們預期應得的獎勵落空時(如汽水機收了錢卻不出飲品),腦中會閃過憤怒——憤怒與預期落空密切相關。
腦神經科學:憤怒壓抑恐懼
憤怒與恐懼兩種情緒有互相制衡的作用;憤怒的動機重心在修正對方行為,能壓抑令人退縮自保的恐懼,使人有力量挑戰不公平的局面。
這星期挑選一個你「明明應該生氣、卻說不出口」的情境寫下來,並用三個原則檢視:道理是否在你一邊?表達後對自己是否有益?你的反應與對方的過犯是否相稱?再問自己:我真正在氣的,是這件事,還是過去的某段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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