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分鐘心理學2022年7月29日約 6 分鐘
在網絡上目睹Mirror演唱會墮屏意外後感到震驚、不安甚至失眠,並不代表你患上創傷後壓力症(PTSD)或急性壓力症(ASD)——按DSM-5的診斷條件,單純透過社交媒體看片段通常並不符合「親身經歷」的暴露要求,而且兩者亦有最短時間限制。但這不代表事件對你沒有影響:目睹不正常的事件而有不正常的反應,其實才是正常。當情緒難以即時平復時,最有效的自我照顧方法不是強迫自己「不要去想」,而是先控制自己的行為。
昨晚發生了一宗非常嚴重的意外:在Mirror的演唱會中,舞台上一個巨型螢幕突然墮下,壓傷了多位舞蹈員。我跟很多香港人一樣,對事件感到非常震驚,也希望各位傷者能盡快康復。
這件事本來是一件觸目的娛樂盛事,這類荒謬的情況在香港很久沒有發生,所以很多人都感覺到非常震驚,甚至可能會懷疑自己的心理狀況。網絡上隨即出現很多討論:究竟此事是否引起了創傷後壓力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或急性壓力症(Acute Stress Disorder,ASD)?
在這影片,我想跟大家分享:遇到這些急性壓力事件時可以怎樣照顧自己的情緒,以及究竟是否真的會出現PTSD或ASD的症狀。
首先,我翻查了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DSM-5)裡面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和急性壓力症的定義。我相信這件事件,對於大部分在網絡上目睹它的人來說,並不屬於PTSD或ASD。
因為無論是PTSD還是ASD的診斷條件,都要先符合以下四項其中之一的暴露條件:第一,親身經歷那個創傷事件;第二,親眼目睹(英文所用的字眼是 in person,即親自在場),在網絡上看片段就不符合這個定義;第三,得知這個創傷事件直接跟一個你認識的家人或朋友有關;最後一項是重複性地暴露於一些創傷甚至血腥的細節等等。
相信大部分在網上看到意外片段的朋友,應該都未必符合這四項定義其中之一。
再者,在時間性方面也有要求。創傷後壓力症至少要在負面徵狀出現之後一個月才可以計算在內;而急性壓力症亦至少需要三日。
在這影片發佈的時候,應該並未符合這兩項心理疾病所需的時間條件。
話雖如此,就算不符合上述兩項心理疾病的診斷條件,也不代表這件事件對於各位沒有創傷。有一句說話相當有智慧:目睹一些很不正常的事件而有不正常的反應,其實才是正常。
香港一直令我們引以為傲,我們對於香港的工業安全水準相當有信心,我們又怎能接受在這個如此盛大的舞台上出現這樣的事情?所以發生這件事,大家有非常強烈的情緒感受,或是創傷、震驚、覺得不忿,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再者,根據心理學上的素質—壓力模型(Diathesis–stress model),一個人承受壓力的能力就像一個大水桶,而這個水桶其實每一個人的承受能力都不同。
此外,發生過這件意外,對於每一個人的象徵意義也會不同。舉個例子,你本身跟這個偶像團體的關係有多近,都可能會影響你對這件事情的情緒反應。
我主要想跟大家說的是:千萬不要去責怪自己的情緒反應。無論你對這件事的感覺不大,還是感覺到非常強烈的情緒困擾,甚至可能開始影響你生活的各個面向,例如吃不下飯、失眠,這些都是一些很正常的反應。
最後,我想講一下這些緊急關頭可以怎樣處理我們的情緒。這裡分行為和情緒兩方面。我們很難強求去改變自己的情緒。網絡上有一些建議會說「你千萬不要想那件事」,但試問各位,我們強制壓抑那個念頭其實又做不做到呢?很多時候,我們越是強迫自己不要去想,注意力反而越離不開那件事;我們也沒有辦法強迫自己的心情立即平復。
在沒有辦法控制情緒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怎樣照顧自己呢?答案就是控制自己的行為。第一樣可以做的,是控制自己接觸壓力源的資訊。有些人看到現場的畫面或相關的報道,都會引發非常大的情緒反應;雖然你沒辦法在情緒上強迫自己不去想像那些畫面,但我們可以控制行為,嘗試給自己一些空間,不一定要去接觸那些壓力源,可以做一些平常自己喜愛、能夠減壓的活動,例如散步、下廚等等。
就算我們做一些平常喜歡的活動,那些負面情緒可能仍然籠罩著自己——這也是急性壓力的一部分,所以大家也不需要自責。如果你需要進一步的支援,找可信的朋友去傾訴自己的感受,也是一個理想的選擇。
事件發生之後,社會上各大機構已經推出一些資源去幫助大家紓緩情緒。例如紅十字會推出了一條熱線給大家致電傾訴;社會上亦有不同的資源,例如Open噏(Open Up)等的傾訴熱線。如果大家有很強烈的情緒,可以考慮致電熱線進行傾訴。
如果一些不正常或強烈的反應持續,其實也不要害怕主動求助專業人士,包括精神科醫生、心理學家或社工等等。雖然對於大部分人而言,單純透過電視或社交媒體看到片段,通常不足以構成創傷後壓力症或急性壓力症,但心理問題並不一定要透過嚴格的症狀去界定——只要你感覺到自己的情緒構成強烈困擾,或影響到自己的生活,求助專業人士就是個好選擇。
最後,再次祝願傷者早日康復,希望香港人可以一起渡過這難關。香港人,珍重。
對大部分人而言通常不會。按DSM-5的定義,創傷後壓力症與急性壓力症的診斷都必須先符合「暴露於創傷」的條件,而這項條件只包括四種情況其中之一:親身經歷該創傷事件、親眼目睹(英文用字是 in person,即親自在場)、得知創傷事件直接發生在你認識的家人或朋友身上、或重複地暴露於創傷甚至血腥的細節。單純透過電視或社交媒體看到片段,並不符合「親眼目睹」的定義,所以一般並不構成PTSD。
兩者最主要的分別在於症狀持續的時間。急性壓力症至少需要負面徵狀持續三日,而創傷後壓力症則至少要在負面徵狀出現之後一個月才可以計算在內。換言之,在事件剛發生不久時,即使你有強烈反應,通常也未符合這兩項心理疾病所需的時間條件。
因為每個人承受壓力的能力本來就不同,事件對每個人的象徵意義也不同。心理學上的素質—壓力模型(Diathesis–stress model)把一個人承受壓力的能力比喻成一個大水桶,而每個人這個水桶的容量並不一樣。此外,你本身與這個偶像團體的關係有多近,也會影響你對事件的情緒反應強烈程度。所以反應大小因人而異,沒有對錯。
不是。有一句很有智慧的話:目睹一些很不正常的事件而有不正常的反應,其實才是正常。香港一直以工業安全水準自豪,要接受在這樣盛大的舞台上發生這種意外本來就很困難,因此產生強烈的創傷、震驚、不忿等情緒完全可以理解。覺得吃不下飯、失眠也是很正常的反應,千萬不要因此責怪自己的情緒。
通常沒有用,甚至會適得其反。我們很難強求去改變自己的情緒,當你強制壓抑某個念頭時,很多時候注意力反而會更加離不開那件事,也沒有辦法強迫自己的心情立即平復。與其對抗自己控制不了的情緒,不如把焦點放在自己能控制的部分——也就是行為。
答案是控制自己的行為,而不是強行控制情緒。第一步是控制自己接觸壓力源的資訊:現場畫面或相關報道都可能引發很大的情緒反應,雖然你無法在情緒上強迫自己不去想像那些畫面,但你可以給自己一些空間,不一定要去接觸這些壓力源,改為做一些平常自己喜歡、能夠減壓的活動,例如散步、下廚。即使這樣做,負面情緒仍然籠罩著你,這也是急性壓力的一部分,不需要自責。另外,找可信的朋友傾訴自己的感受也是理想的選擇。
事件發生後,社會上各大機構已推出資源協助大家紓緩情緒,例如紅十字會的熱線、Open噏(Open Up)等傾訴熱線,如果情緒強烈可以考慮致電傾訴。若不正常或強烈的反應持續,也不要害怕主動求助專業人士,包括精神科醫生、心理學家或社工。心理問題並不一定要透過嚴格的症狀去界定——只要你感覺到情緒構成強烈困擾或影響到生活,求助專業人士就是個好選擇。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創傷後壓力症與急性壓力症的診斷條件
PTSD與ASD的診斷都必須符合「暴露於創傷」的條件之一:親身經歷、親眼目睹(in person)、得知事件直接發生在認識的家人或朋友身上、或重複暴露於創傷/血腥細節;透過媒體看片段一般不符合。時間上ASD至少需症狀持續三日,PTSD則需症狀在出現後持續超過一個月。
素質—壓力模型(Diathesis–stress model)
心理疾病的出現源於個人本身的易感素質(vulnerability)與生活壓力之間的互動;每個人承受壓力的能力不同,就像水桶的容量各異,因此面對同一事件的反應強弱會因人而異。
如果你最近因為目睹某件事而情緒難以平復,這星期試試把焦點從「強迫自己不要去想」轉移到「控制自己的行為」:先有意識地減少接觸壓力源的資訊,再安排一段做自己喜歡、能減壓的活動的時間(例如散步或下廚),並留意自己做完之後的感受。記住,即使負面情緒仍然存在,也不需要責怪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