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分鐘心理學2025年6月6日約 22 分鐘
在香港其實並沒有「心理醫生」這個職系,這只是一個總稱,涵蓋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輔導職系等不同專業。這一集從歷史脈絡出發,說明精神科醫生與臨床心理學家分別怎樣理解和處理心理困擾:兩者都偏向以醫學模式思考,前者以生物學與藥物見長、擁有處方權,後者以心理衡鑑與談話治療為核心。
當你覺得困擾、想找「心理醫生」的時候,應該向哪些人求助?很多人一聽到「心理醫生」這個詞,就急著要糾正正確的說法。這一點留待最後再回應,但姑且這樣說:在香港,我們提到「心理醫生」時,其實是在指這幾類職業的其中一個,包括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輔導職系(如輔導員或輔導心理學家)、社工,以及其他心理治療師和獨立的專業人員。
理解這件事的方式是:「心理醫生」其實是一個總稱(umbrella term),是日常語言中運用的詞彙,它涵蓋了大部分從事心理治療的職系——一個社會制約(social institute)下的行業。作為行業的事實,我們並沒有一個叫「心理醫生」的正式職系。這一集想先處理的問題,是大致說明這些不同職業想事情的整個思路有什麼不同。要說明的是,這並非絕對:每一位臨床心理學家對心理治療與診斷都有自己背後的哲理,這裏只是一個大約的描述。
可以用一條歷史的時間線去看:在有心理學家(psychologist)甚至精神科醫生(psychiatrist)之前,是由誰去擔當「心理醫生」這個角色?很自然地,是一些宗教的神職人員。例如天主教傳統裏的告解,你跟神父說什麼他都願意聆聽,遵從一個絕對保密的原則,而且他相信審判人是神的工作,所以對你的聆聽是完全不加批判(non-judgmental)的。
你會發覺,這跟現代某些心理治療的初型非常接近:同樣有不批判、有保密性,並在一個特殊關係的脈絡之中進行。所以醫治一個人心靈的這件事,並不是有了心理學才出現,而是恆古地存在;對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這可能也是一個好的辦法。
在職系以外,還有沒有其他醫治自己心靈的方法?其實一個肯聽你說話的朋友已經很好。曾經有訪問問到,讀完心理學之後自己有困擾時怎麼處理,答案就是跟朋友聊聊天;對方再追問:是不是要找讀過心理學的人,你才覺得他能解開你的困擾?這個想法大錯特錯。
可以這樣想:學了十幾年心理學,如果結果是令我跟一個普通朋友說話時擺出「你們這些凡夫俗子多讀幾本書才來跟我聊」的姿態,那是何等傲慢。能夠在普通朋友那裏得到支援,其實是一種能力——求救的勇氣(the ability to seek support)。若經過多年訓練後反而沒辦法在普通的社交交流中得到支援,那心理學對我究竟是做得好還是不好,答案顯而易見。換言之,功能和職系是兩回事: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和事都在擔當「心理醫生」的功能。
說回社會制約下的行業是怎樣誕生的。在中世紀或之前,人們對「癡線」很有感覺,甚至覺得這些人是被妖魔化、被野獸魔鬼控制的,於是有驅魔的動作,歷史上也有用火燒、放血、強制囚禁等殘酷的手段——這就是初代對「癡線」的處理。
後來時代進步了,法國醫生菲利普·皮內爾(Philippe Pinel)提倡這些心理症狀並非被魔鬼附身,而是像身體疾病一樣,人只是病了;他主張用現代化、人道的方式處理,設立了精神病院的概念,以醫學理論去照顧病人。如果問一百個人這是不是時代的進步,超過九成九都會說是——起碼不再用火燒、不再打人,以人道對待而言確實如此。
但總有思想獨特的人認為這不是進步,反而對病人更殘酷。這個觀點來自哲學家傅柯(Michel Foucault)和他的《瘋癲與文明》(Madness and Civilization)。他的說法大致是:當我們覺得一個人是魔鬼附身,我們對他會有恐懼,覺得他是一種我們駕馭不到的 higher power;即使會攻擊他,那種攻擊也帶著一點敬畏的恐懼,就像面對一隻要咬你的獅子——你不是看低牠,反而會腎上腺素飆升。在這個方位下,他的位置其實是「高」的。
但當我們改用科學的方式去理解他,一個被魔鬼附身的人就變成了「病人」:一個需要被照顧、被科學方法治理的弱者,他自己也不想這樣,他只是病了。這些其實都是很被動的詞語。現在的強制精神病治療中心,某程度上也是乘著這個脈絡——病人成了一個客體(object)。這就是現代精神醫學的誕生。
最傳統的職系當然是精神科醫生,但這並不代表精神科醫生就是用上述那種角度看人——那樣說對他們太不公平。事隔幾百年,他們也接受了很多心理治療的培訓,把平等、聆聽等現代心理治療的精神放進實踐,當中也有不少很有人文關懷的執業者。
不過精神科醫生的核心始終是醫學訓練,依循病理模型(pathological model),以生物學的方式理解人。很多心理症狀(如抑鬱症)其實與腦神經傳導物質(neurotransmitter)有關,若大腦化學機制出了問題,藥物便可以介入——例如常見的抗抑鬱藥 SSRI(選擇性血清素再攝取抑制劑),就是透過影響大腦血清素的機制去達至治療效果。當然他們看的也不只是生理:他們也會用生物心理社會模型(biopsychosocial model),理解一個人的心理狀態同時受生理、心理與社會因素影響,因此也會出現跨界別協作,例如生理治療足夠後轉介社工去整合社會資源。
至於什麼人較適合看精神科醫生,這牽涉個人意見,不易回答。但例如一些很嚴重的徵狀,根源本來是心理性的(如童年家暴或性侵的傷痛),長年累月在高壓狀態下,會對大腦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形成精神創傷(traumatize),並在生物學層面反映出來;這些時候,藥物可能可以較快速地抑制症狀。另外有一個簡單而絕對的事實:唯有精神科醫生才可以處方藥物,其他心理治療從業員都沒有這個權力;在香港《精神健康條例》下,一些動作如簽署強制入院令,也是精神科醫生的法定權利。
在接觸的朋友裏,很多人抗拒服用精神科藥物。藥物的療效與副作用要問醫生,這裏不作評論;但值得多說的是它的心理根源——抗拒服藥往往源自一種不想被外力控制的感覺:「我想單憑自己的意志力」、「我不想對藥物產生依賴」。
這件事其實很矛盾,也很值得思考:會處於這種精神狀態的人,很多時候本身已經處於一種無力的狀態,不想藥物進一步控制自己的生活;但當我們過分堅持這個觀點,其實是在說一件事——我們無法脫離「人是一個生物個體」這個事實。正因如此,較生物性的治療在處理某些情況時,可能反而是有效果的。
另一個相關職系是臨床心理學家。其歷史源自美國二戰之後——戰爭對很多人造成巨大創傷,開火時也難以即時處理心理問題(你總要先處理斷了的腳),但戰後大量創傷需要新的職業來承接,臨床心理學家某程度上就是源自這種需求。最初他們是協助精神科醫生工作,例如做心理衡鑑。
後來一些充滿反叛精神的心理學家認為,其實可以脫離精神科醫生獨立執業:精神科醫生較專注醫學模式,但透過談話治療(talk therapy)一樣可以幫助來訪者康復、了解自己。當時就出現了熟悉的聲音——精神科醫生質疑他們沒有經過 MD 醫學訓練、不跟規矩做會不會有危險。但臨床心理學家咬緊牙關,經過多年努力確立了自己的專業性。
這段歷史也釐定了臨床心理學家的主流工作:心理衡鑑,例如做結構化訪問(structured interview)去診斷抑鬱症等精神疾病,以及執行如韋氏智力量表等心理量表;在治療上則多用談話方式,很多人會用認知行為治療(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當然,每位臨床心理學家在入行後接觸的治療流派可以很不同——有人偏人本,有人用靜觀(mindfulness),這些其實已離病理化的根源很遠。
臨床心理學界有一本很出名的書——《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它規定了每一種精神疾病有什麼症狀、以及哪些是經實證檢驗的治療方法(empirically supported treatment)。臨床心理學家其中一種思考方式是科學家-實踐者模式(scientist-practitioner model):先判斷那個人受哪一種精神疾病困擾,再用什麼實證為本的方法去舒緩症狀。
但現實中,很多人面對的困擾其實不是臨床水平的問題。以 DSM-5 的抑鬱症標準來看,他們離門檻很遠——沒有起不了身、上不了班、吃不下、睡不到、對所有事失去興趣這些表現;可是心裏卻覺得缺了一塊,有很大的焦慮、空虛、失落或不被理解的感覺。如果一位從業者只懂得診斷加實證治療(如 CBT 或靜觀),對這類來訪者的共鳴感未必很強。
舉一個真實聽過的例子:一個事業頗成功的人很掛念前度,表面上生活功能沒問題、臨床症狀也不多,跟臨床心理學家談了幾輪後,被認為「沒什麼問題」就結束了。但這個案例裏,那種失落、那種自我價值、那種愛的意義,正是傳統病理模型(pathological model)較少著墨的部分;單靠醫學模型未必處理得到。再戴一個頭盔:並非每位臨床心理學家都只用醫學模型,但那較多是他們源頭的辦法。這類情況有哪些其他職系的訓練更貼近,留待下集分享。
這一集談的是心理治療職系裏,比較常運用醫學模式的兩個主要職業——精神科醫生和臨床心理學家。兩者各有其歷史脈絡與核心工具:精神科醫生以生物學與藥物見長並擁有處方權,臨床心理學家以心理衡鑑與談話治療為核心。至於那些未達臨床標準、卻同樣真實的困擾,可能更適合其他職系,這會在下集繼續分享。
嚴格來說沒有。「心理醫生」並不是一個正式的職系,而是日常語言中的一個總稱(umbrella term),泛指從事心理治療的幾類專業,包括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輔導員、輔導心理學家、社工以及其他心理治療師。當你說想找「心理醫生」時,真正要分清楚的是這些不同職業的思路與功能各有不同。
最核心的分別在於思考的根源。精神科醫生經過醫學訓練,依循病理模型(pathological model),把人視為一個生物學的個體去理解,認為很多心理症狀與腦神經傳導物質有關,因此藥物可以介入處理;他們同時也是唯一有權處方藥物、並依《精神健康條例》行使如簽署強制入院令等法定權力的職業。臨床心理學家則源自二戰後的需求,核心工作是心理衡鑑——例如做結構化訪問去診斷精神疾病、執行如韋氏智力量表等心理量表,並透過談話治療(如認知行為治療)幫助來訪者。要留意的是,兩者在實踐上都不只用單一模式,現代精神科醫生也有很多人文關懷,臨床心理學家也可能採用人本或靜觀等流派。
抗拒服藥的心理根源,很多時候是一種不想被外力控制的感覺——「我想單憑自己的意志力去處理」、「我不想對藥物產生依賴」。但這裡有一個矛盾值得思考:會走到需要求助的精神狀態,本身往往已處於一種無力的狀態;當我們過分堅持不靠藥物,其實是在抗拒一個事實——人始終是一個生物的個體,無法完全脫離生理的影響。正因如此,對於某些情況,較生物性的治療反而可能有效。療效與副作用要交給醫生判斷,但理解這份抗拒背後的心理,本身就很重要。
當症狀較嚴重、或長期高壓已在生物層面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時,比較適合看精神科醫生。有些困擾的根源本來是心理性的——例如童年家暴或性侵的傷痛——但長年累月處於高壓狀態,會對大腦造成精神創傷(traumatize),而這種創傷會在生物學的層面反映出來。這些時候,藥物可能可以較快速地抑制症狀。由於這牽涉醫學判斷,是否用藥應交由醫生決定。
臨床心理學家其中一種主流的思考方式是「科學家-實踐者模式」(scientist-practitioner model):先判斷來訪者是受哪一種精神疾病困擾,再用有科學實證為本(empirically supported treatment)的方法去舒緩症狀。臨床心理學界有一本很出名的書《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它規定了每一種精神疾病有哪些症狀、以及有哪些經實證檢驗的治療方法。這種以診斷加實證治療為主軸的脈絡,正是源自其病理化的根源。
未必能完全對症。現實中很多人面對的困擾並未達到 DSM-5 的臨床標準——例如離抑鬱症的診斷門檻很遠,沒有起不了身、上不了班、吃不下、睡不到、對所有事失去興趣這些表現,但心裏卻覺得缺了一塊,有很大的焦慮、空虛、失落或不被理解的感覺。若一位臨床心理學家只懂得用診斷加實證治療的方式,對這類來訪者的共鳴感未必很強。就像主持提到的例子:一個事業成功、生活功能正常的人很掛念前度,談了幾輪後被認為「沒有什麼問題」就結束——但那種失落、自我價值、愛的意義,正是傳統病理模型較少著墨的部分。這類困擾可能更適合其他職系的訓練。
這個想法是錯的。一個肯聽你說話的朋友其實已經很有價值。能夠在普通的社交交流中得到支援,本身就是一種能力——求救的勇氣。倒過來想,如果學了十幾年心理學的結果,是令一個人無法再在日常人際關係中得到支援,反而要對普通朋友擺出傲慢的姿態,那只能說明心理學對他並沒有產生好的作用。功能與職系是兩回事: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在擔當「心理醫生」的功能,這並非有了心理學才出現的事。
Philippe Pinel(菲利普·皮內爾)的人道精神病處理
法國醫生皮內爾提倡心理症狀並非魔鬼附身,而是如同身體疾病般的「病」,主張以醫學理論、人道方式照顧病人,並確立了精神病院的概念,被視為現代化人道治療的開端。
Michel Foucault《瘋癲與文明》(Madness and Civilization / Histoire de la folie)
哲學家傅柯質疑「人道進步」的說法:把瘋癲者由令人敬畏恐懼的「魔鬼附身者」重新定義為需要被科學治理、被動受照顧的「病人」與弱者,其實是把人變成一個客體(object),這正是現代精神醫學誕生的脈絡。
生物心理社會模型(Biopsychosocial model)
一個人的心理狀態同時受生理(biology)、心理(psychology)與社會環境因素的交互影響,因此治療也可能涉及跨界別協作,例如精神科醫生轉介社工去整合社會資源。
選擇性血清素再攝取抑制劑(SSRI)
一種常見的抗抑鬱藥,透過影響大腦與血清素相關的化學物質機制達至治療效果,是病理模型下以藥物處理心理症狀的例子。
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規定每一種精神疾病的症狀,以及哪些是經實證檢驗的治療方法(empirically supported treatment),是臨床心理學界的重要工具書。
科學家-實踐者模式(Scientist-practitioner model)
臨床心理學家常用的思考框架:先以科學的方式判斷來訪者受哪一種精神疾病困擾,再採用有實證為本的方法去舒緩症狀。
回想最近一次心理上的困擾:它較接近哪一種——是已影響到起床、上班、進食、睡眠等生活功能,還是表面如常、內裏卻有一種空虛或不被理解的失落?試著為自己分辨一下,並想想若要求助,這份困擾更適合哪一類專業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