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分鐘心理學2024年6月14日約 16 分鐘
說謊其實是一項了不起的心理能力,需要抑制、情緒調節與心智理論等進階功能配合,所以是兒童心智發展正常成熟的里程碑,而非單純的壞行為。但謊言一旦開始,往往要靠認知失調與自圓其說來維持,結果是用更多謊言掩蓋謊言,慢慢令人不再活在真實之中,而是活在自己的世界。本集主持Peter以說謊的發展心理學切入,討論自我欺騙的機制,並引用喬丹·彼得森「Tell the truth, or at least don't lie」,談如何在艱難處境中堅持活在真相之中。
今集想談說謊和真相,究竟說謊的心理學是怎樣,追尋真相的意義又是什麼。
談到說謊這類有價值取向的議題,有一個前題需要先講清楚:心理學原則上是一門描述性(descriptive)的學科,意思是它可以描述現實環境是怎樣,但它沒有辦法告訴我們應不應該說謊,或者說謊是否道德上錯誤。這些其實是哲學的分支,有時叫倫理學或道德哲學(Moral Philosophy)所探討的議題。我們應該怎樣去做事、應該怎樣behave,屬於規範性(normative)的探問,而不是描述性的探問。
那麼心理學在這方面又可以有什麼貢獻呢?其中之一,就是它可以講到說謊是一個人的發展過程。
心理學有一個分支叫發展心理學(Developmental Psychology),指出說謊其實是小朋友很正常的行為,家長甚至不需要過慮,反而它象徵著正常的心智和社交功能的發展。想想嬰兒時期的小朋友其實不懂得說謊,因為說謊需要很進階的心智功能,這些能力大約在三至八歲的發展階段才呈現出來。
為什麼說謊那麼難?因為說謊牽涉很多不同的心理能力。第一是執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s)中的抑制(Inhibition)能力——說謊或欺騙的其中一種方式,是你明明對一件事很有感受,卻謊稱自己沒有感受,或表現得很不在意。舉個例子,如果你昨晚去了偷情,伴侶問你昨晚做什麼,你不單止要在語言上說謊「昨晚開會開夜了」,還要整個身體語言和表情都表現得若無其事,這需要壓抑你心裡感受的暗湧,絕對不容易。第二是情緒調節(Emotional regulation)的能力,要控制自己身體、語言、表情的信號和整個人的感覺。
而且說謊不只如此,我們還要獲得心智理論(Theory of Mind)的能力,才可以好好地說謊。心智理論意思是我們意識到每一個人的心理狀態、信念都是不同的。例如假設我去偷情,我當然知道那段不倫關係是真實的事;但面對伴侶時,如果我有Theory of Mind,我會站在他的角度想:他應該聽過什麼、看過什麼、對懷疑對象有什麼印象,然後按我覺得他相信的內容,去調節我的說話、行為,甚至是一些非語言溝通(nonverbal communications),包括肢體語言、表情和語氣,這樣才能成功說好一句謊言。
聽到這裡,是不是覺得說謊其實是一個很了不起的能力?確實如此,我覺得這是人性其中一個很強大的武器,我們能夠用謊言去欺騙別人,這是人類認知、情緒管控和理解能力的其中一個里程碑。但究竟謊言這件事有什麼問題,它又會怎樣影響我們和世界的關係呢?
大家有沒有聽過一句話:說謊話講得太多連自己也騙了。例如看香港一些名人,比較二三十年前,他們對一些社會事件的看法很不同,甚至有一百八十度的反轉,究竟這些人發生了什麼事?心理學有一個理論可能可以解釋,就是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
一個例子在大學的迎新營(Ocamp)可見一斑。傳聞有些玩得比較激的迎新營,會對新生做一些蠻高壓的舉動,例如不讓他們睡覺,甚至聽過傳聞叫他們拍手掌拍到流血——這是我讀的大學傳出來的傳聞。你會發覺這些傳統一代傳一代,一開始你作為旁人看會覺得很有問題,但當你融入了群體之後,它就會變成你的一部分。這可以理解成自我欺騙的機制。
假設你是一個不認同這些做法的新生,但你又想融入群體、又有社交壓力,這裡你有兩個理解現象的選擇。第一個選擇是承認自己是一個軟弱的人:明知不認同卻因為要融入團體、因為社交壓力照樣去做,這種行為和信念的失調會為自己帶來痛苦。那怎樣才是自我欺騙呢?就是既然那些行為一定要做,那我索性改變信念、改變立場,那就沒問題了。
再想想二戰年代,有很多學者或有識之士其實要參與集中營的設計,設計怎樣屠殺猶太人。如果是我們接到這個命令要執行,當然會很痛苦、有良知上的掙扎。一些人可能繼續堅持信念,意識到雖然被逼要做,但始終不認同——有個說法是,當你收到指令要舉槍對著人群,那是你必須遵守的命令,但你總是有自由,例如把槍口移離開一點;不過這是一個痛苦的狀態,你會面對同儕壓力,也會經歷很大的認知失調。另一個簡單的方法,就是改變自己的信念,令行為和信念變得一致,至於原本的信念或真相是怎樣,學王子華說過「搵食啫,犯法啊」,這樣就解決了。
當你了解了自己騙自己的機制之後,會發覺謊話有一個特徵:很多時候你需要以謊言掩蓋謊言,才可以維持最初那個謊話的完整。例如你隱瞞自己出軌、說自己去工作,當你要不斷遮蓋這件事,就要不斷講更多的謊言,包括跟那同事是什麼關係、那晚去做什麼、那個人其實是誰。
這樣必然的後果是:你會慢慢將這段關係變成一個不真實、不是真的跟現實連結的關係,而是一種自我吸收(self absorption)的意味,你再不是活在真實之中,而是活在自己的世界。到這些時候,你才會聽到一些荒謬的說法,例如有毒氣體是無害、病毒晚上才出沒等等,聽起來很荒謬,但往往就是謊話滾雪球的後果。
例如赤柬這政權在掌權短時間內屠殺了三分之一的人口,這些歷史到今天柬埔寨仍然歷歷在目。要在哪裡找到三分一人反對政權的「間諜」?就是當他對某些人有嫌疑,就帶他去集中營嚴刑逼供,逼他供出身邊朋友哪一個是間諜。沉默會是一個比死更慘的情景:當你供出朋友的名單,至少換來一個痛快;但如果堅持真相,說我沒有做、我不是間諜、我的朋友也不是間諜,換來的只是更多煎熬和痛苦——這個時候你的選擇會是怎樣呢?你會發覺在這樣的情況下,雪球只會越滾越大。
在個人層面或任何社會層面,很多謊話因為有自圓其說的機制,是很難擊破的。有一個笑話:有人去追女孩,問對方想不想跟你出街,對方說不想,其實可以這樣解讀——她太害羞,所以不想跟我出街,所以我應該再約她幾次;當她又拒絕幾次,可能的解讀是她真的很害羞,甚至是欲拒還迎,可能我應該強行突破。你可以想像這個理路會一直滾到一個相當可怕的地步。
同樣的心理機制,在個人、群體、社會甚至國家層面都會呈現出來。常見的套路就是不承認錯誤或失敗,反而把它形容成一些「另類成功」,說只是一個學習過程、必然的歷史進程。你就會發覺這是一種不肯直接承認錯誤、不肯接受真相的氛圍,是我們必須警惕和警戒的。
當你進入這樣的社會關係或群體時,最大的代價是什麼?不是很顯而易見的代價,而是你不是真的活在世界上,而是活在一些謊言之中。
有一個比喻可能幫到大家理解這個意象:想像有一種面具,看起來很自然,一戴上這種面具,每一個人都笑面迎人。然後有一間餐廳,員工全部都是日日被人虐打的奴隸去營運,但這些奴隸全都戴上那種笑臉的面具。你明知道他們笑臉下有極度的痛苦,你還會繼續在這所餐廳中進食嗎?這是每一個人都要問自己的問題,也是一個價值取向的問題。
拍這條片,就是想跟大家共勉、勸勉大家活在真實之中。活在真實之中有什麼需要注意?我覺得其中一件事,就是承受真實的痛苦和重量。每個人要說出違心的話、或漸漸變成自己不想成為的人,多數都有其苦衷;但如果我們一面對苦衷痛苦,就可以忘記自己對真相的責任,世界就會漸漸變成黑白顛倒。我們相信真相、追求真相,不是因為那條路比較舒服,而是因為那件事本身比較有價值。
第二個值得參考的建議,就是喬丹·彼得森(Jordan Peterson)在《生命的十二法則》(12 Rules for Life)中那句「Tell the truth, or at least don’t lie」。在成人世界裡,要把心裡的話全都直接講出來、毫無保留,未必是最合理或落地的要求,因為我們真實的想法有時會傷到人,也未必每個時候都適合講。反而一個比較容易、合理地達到的標準,是至少不要嘗試去建築謊言。同時,我們需要把握和珍惜的,是我們現在仍然可以說有的沉默權,因為這個沉默權不知何時會漸漸失去,甚至在某些界別已經漸漸消失。
最後想提醒大家的,是防止自己對自己心理的欺騙。我看過一位精神科醫生Facebook的一篇文章,跟我想表達的很相似:活在污濁的俗世是一種無奈,但他很反對一種態度,就是對理想的嘲笑。理想最大的問題是難以實現、或需要付出漫長的時間和巨大的代價,以致失去現實意義,變成過高的道德教條;但嘲諷理想、將理想視為錯誤,就是顛倒黑白、顛倒了人生正常的價值觀。看偉人傳記的目的不一定是仿效他們——我們知道自己的能力不及聖人,也沒有那麼強大的意志和雄心——但即使不仿效,我們仍可以尊敬他們、向他們salute。
這正是人要很小心應對的心理機制:當我們見到比自己優秀的人,自我欺騙的方式就是去嘲笑他們,跟他們說其實你不是真的優秀。但這個時候,不如坦白承認自己的不足,去尊敬這種狀態,再問問自己:在這個時候,我願意做些什麼,還可以做些什麼?我認為這才是比較活在真實中的態度。
因為說謊牽涉很多進階的心理功能同時運作。首先是執行功能中的抑制能力,要壓抑自己對某件事的真實感受,表現得若無其事;其次是情緒調節,要控制身體、語氣和表情的信號;最關鍵的是心智理論(Theory of Mind),即意識到對方的心理狀態和信念與自己不同,然後按你估計對方相信的內容去調節說話和行為。要把這幾項能力協調起來才能成功地說一句謊,所以說謊是人類認知、情緒管控和理解能力的一個里程碑。
不需要過慮。發展心理學指出說謊是小朋友很正常的行為,這些能力大約在三至八歲的發展階段呈現出來。小朋友懂得說第一個謊,反而象徵著正常的心智和社交功能正在發展,當中可喜可賀的一部分,是他終於掌握到抑制、情緒調節和心智理論這些能力。
這可以用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理論解釋。當一個人的行為與信念不一致時會帶來痛苦,例如明知不認同某些做法,卻因為社交壓力或想融入群體而照做。要消除這種失調有兩個選擇:承認自己軟弱,繼續承受痛苦;或者乾脆改變自己的信念,令信念去遷就行為,這樣就不再覺得有矛盾。後者就是自我欺騙的機制,也是為什麼有些人對社會事件的看法會在二三十年間出現一百八十度反轉。
因為謊言有一個特徵:很多時候你需要用謊言去掩蓋謊言,才能維持最初那個謊話的完整。當你不斷遮蓋一件事,就要不斷補上更多謊言,慢慢把一段本應與現實連結的關係,變成不真實、只活在自己世界的關係。在群體、社會甚至國家層面也一樣,加上自圓其說的機制,謊言會像雪球般越滾越大,難以擊破,最終出現各種荒謬的說法,把錯誤和失敗形容成「另類成功」或「必然的歷史進程」。
最大的代價不是顯而易見的,而是你其實不是真的活在世界上,而是活在一些謊言之中。Peter用一個比喻:想像有一種看起來很自然的笑臉面具,一間餐廳全部由日日被虐打的奴隸營運,但他們都戴上笑臉面具;你明知笑臉下是極度的痛苦,還會繼續在這所餐廳進食嗎?活在謊言中就是與這種偽裝的世界共存,失去與真實的連結。
因為追求真相不是因為那條路比較舒服,而是因為真相本身比較有價值。活在真實之中要承受真實的痛苦和重量;多數人說違心的話、漸漸變成自己不想成為的人,背後都有苦衷,但如果我們一面對苦衷痛苦,就忘記自己對真相的責任,世界就會慢慢變成黑白顛倒。
有。喬丹·彼得森的那句「Tell the truth, or at least don't lie」就是一個比較容易和合理地達到的標準。在成人世界裡,把心裡所有想法毫無保留地直接講出來未必合適,因為真實的想法有時會傷人,也未必每個時候都適合說;但至少不要主動去建築謊言。同時要把握和珍惜我們現在仍然擁有的沉默權,因為這個沉默權不知何時會漸漸失去。
當我們見到比自己優秀的人,一種自我欺騙的方式就是去嘲笑他們,說他們其實不是真的優秀,藉此消除自己不足帶來的不安。Peter引述一位精神科醫生的觀點:嘲諷理想、把理想視為錯誤,就是顛倒黑白、顛倒了人生正常的價值觀。看偉人傳記的目的不一定是要仿效他們,而是即使做不到,仍可以坦白承認自己的不足,去尊敬他們、向他們salute,再問自己這個時候願意做什麼、可以做什麼。
喬丹·彼得森《生命的十二法則》(Jordan Peterson, 12 Rules for Life: An Antidote to Chaos)
書中一條法則總結為「Tell the truth, or at least don't lie」(講真話,或者起碼不要講大話),是本集貫穿全片的核心信念。
認知失調理論(Cognitive Dissonance)
當行為與信念不一致時會產生心理不適,人會傾向改變信念去遷就行為以消除矛盾,是自我欺騙的核心機制。
心智理論(Theory of Mind)
意識到每個人的心理狀態和信念都不同,並按對方相信的內容調節自己的言行,是成功說謊的必要心理能力。
執行功能與抑制(Executive Functions / Inhibition)
說謊需要壓抑真實感受的信號、表現若無其事,屬執行功能中的抑制能力。
發展心理學(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說謊是兒童約三至八歲階段出現的正常行為,象徵心智與社交功能正常發展,家長不需過慮。
這星期留意一次自己「為了融入或避免衝突而改變說法」的時刻:寫下你當時心裡真正相信的是什麼,以及你最後說了或做了什麼。不必勉強自己時刻講真話,但試著至少做到「不建築謊言」——在那一刻,你可以選擇沉默而不附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