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分鐘心理學2025年11月29日約 15 分鐘
宏福苑這場火災不只是一場天災,更是一場由施工標準、棚網阻燃、發泡膠、失靈火警鐘到業主立案法團決策層層相扣的人禍;正因為傷害源自人為而非意外,香港人的傷痛與無力感才會格外劇烈。本集從事實脈絡梳理火災成因,再用社會身份、創傷後成長與集體創傷的心理學角度,解釋為何義憤並非病態,以及凝聚群體與追求公義如何把創傷化為成長。
對於此刻情緒有強烈需要的朋友來說,接下來的內容未必是你現在最需要的東西。建議你先把照顧自己的情緒視為首要任務,可以去探索其他類型的心理資源。
這一集會根據網上資料搜集,講一講這場嚴重火災究竟是怎樣發生的,以及這場火災所牽涉的禮崩樂壞,對香港人的心理有什麼影響、我們又可以何去何從。
要理解這件事,先要明白它為何會發生,這可以一層一層地推演。起火一定有火源,綜合現在的網上資訊,火種怎樣來的還未有定論,但相信有可能是裝修工人的煙頭。之前翻查一些 Facebook 上居民的資訊,都有人說那些工人一直在那裏裝修、搭棚、食煙,這已經反映工程公司監管不力。
而監管不力的問題不止於此。為何一有火種整棟大廈就著火、火勢蔓延得這麼快,令這麼多居民沒有逃生機會?很多人合理地猜測,原因之一是建築公司用的棚網沒有阻燃係數——要用合規格、有防火材料的棚網,對建築公司來說成本高很多。再加上施工時在住戶窗口貼了很多發泡膠,而發泡膠是很容易燃點的材料,結合乾燥等天氣因素,一有火種火勢就一發不可收拾,蔓延到八棟大廈裏面七棟都在燒。
問題還不只這些。網上也有說法指,火災發生時大廈的火警鐘是失靈的、不會響起。假如屬實,這就極有問題,因為它令很多人喪失了逃生機會。還有,政府在肺炎期間曾設立一個緊急事故警示系統,當時只用過一次——把伊利沙伯醫院設為隔離醫院時,全港市民的手機都會響。這個花一億去建立的系統,本可得到絕大部分人的注意力,但在這次事件中竟然完全沒有使用。種種情況顯示,這不單止是天災,而是人禍。
這個問題要再挖深一層:為何業主立案法團會選一間這麼具爭議、除了宏福苑以外已被人投訴過的工程公司?這個 3.3 億的維修方案在 2024 年 1 月通過,當時法團的時任主席是民建聯的鄧國權。法團召開管委會會議時,不少業主要求旁聽、看看發生什麼事,但當時鄧國權主席卻說了一句『你唔好意思,點解唔好意思,我哋係喺呢度,點會係你哋』,這正反映了他們的工作作風。
工程進行期間,有吸煙的問題、有居民反映施工質素,當時的建築公司反過來指控居民是誹謗。翻查新聞,民建聯還有一位叫王碧嬌(Peggy Wong)的女士,在 2024 年 8 月 24 日指控民主黨議員以挑撥方式直播屋苑維修事項,說對方是『妖言惑眾』,並指大維修工程正進行得如火如荼,反對罷免現任法團。她在 2024 年 10 月 10 日的 Facebook post 也說,她們會代宏福苑大維修去填寫資助、代交表格。
事件發生後,民建聯發出聲明嚴正澄清『我們從未參與宏福苑大維修的招標及任何相關工程事宜』。但對照鄧國權與王碧嬌兩人的角色,他們的關係如何,就交給各位觀眾自行判斷。可以看到,這間工程公司極具爭議,而當年的業主立案法團是在一片爭議聲中強行使用它。
事後有一位工程專家潘卓鴻(Jason Poon),在 2024 年 10 月就棚網的阻燃問題向勞工處查詢,當時勞工處回覆指棚網發生火災的風險『相對偏低』,等於說沒有這件事;他之後再向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查詢,楊恩健則直接沒有回覆。
顯然這是監管不力與決策失誤,因為那些棚網實在非常容易燒著,一點小火種原來已可掀起這麼大的災害。整件事其實環環緊扣:由建築公司的施工標準與工人操守極差、與業主公然敵對,到以民建聯鄧國權為首的業主立案法團選擇這間公司、其他民建聯議員協助處理維修事務,再到有獨立人士向勞工處與消防處指出問題卻只得到冷回應。這幾年裏,任何一個階段我們都可以停止這場悲劇,但竟然完全沒有人這樣做,所以說這是禮崩樂壞造成的人禍並不為過。截至今天警方拘捕了工程公司的負責人員,這當然應該發生,但單靠這個舉動,能否彌補上述全部制度性漏洞?
大家或會好奇,為什麼心理學頻道要像報新聞一樣去講整個脈絡。我們的信念是公眾的知情權非常重要,希望一個人對一件事的看法、情緒反應與意見,都是基於事實作出。天災是沒有人想要的事,單單一間做事有問題的公司,在任何社會都會有,本身不算禮崩樂壞;但從整條因果鏈去看,這件事是環環緊扣的,才令它成為人禍。
心理層面上,我主要引用一篇論文:《Personal and Political: Post-traumatic Stress through the Lens of Social Identity, Power and Politics》。它第一句已開宗明義: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has always been controversial and highly politicalized——這不單是心理事件,更是社會層次的事件。論文指出,群體身份(group status)、對公義的追求(resources to justice),以及群體內的信任與團結(trust and solidarity),都是創傷事件衝擊的核心;相反,污名(stigma)與社會不信任(social mistrust)會加劇創傷後壓力。當一件事環環緊扣,政府是否有責任交代哪些部門需要負責?我們又怎能相信勞工處、消防處或監工水準?這正影響著香港人對這件事的觀感。
論文也解釋了為何這次反應這麼傷痛:因為它可能不只是天災,而是人禍。舉例說,如果是地震、山火這類很突然的傷亡,我們內心的反應未必這麼劇烈。其中一個因素,是我們對這件事的無力與無助——社會有這麼多問題,我們卻沒有能力處理。論文亦提到,PTSD resulting from trauma as a consequence of intentional acts such as rape, childhood abuse, combat exposure and physical assault is approximately twice as associated with unintentional and accidental traumas such as car accidents, fires and natural disasters。這場火災雖不能與強姦等直接因人為意圖造成的傷害相提並論,但因牽涉這麼多人為因素,這個道理也可能適用。
談到 post-traumatic,大家可能會聯想到 stress,但我更想分享學界近期較多探討的概念——Post-traumatic Growth,創傷後成長。意思是創傷事件不單帶來傷痛,更可以在創傷中帶來凝聚與成長的契機。同一篇論文也提出集體創傷的一面:當一件事能更加凝聚我們的社會身份,反而會帶來更正面的結果,之後的社會改革也會更強。
我再引述另一篇研究關於我們何去何從的一點:它比較參與社會公義的行動者與非行動者。參與社會公義的人,自然受到的 torture(酷刑)更高;一般我們會以為酷刑會令人有 trauma、有創傷後壓力。但最有趣的是,這些參與社會運動、承受更多酷刑的人,他們的創傷後壓力反而更低。我覺得這 show 到慈悲(compassion)的力量——慈悲不單是對一件事有感受,而是願意按著感受把它化作行動。所以我們做的每一個動作,其實都是把群體凝聚起來。
我覺得這個 point 說得很好:對於社會發生的事,我們可以選擇不聞不問,但這次波及的無辜人們正反映出,你按不上社會的事,社會的事終於也會找上來。這也是我們覺得很需要拍這條片、和大家分享這些資訊的原因。
昨晚大家的心情都非常複雜,但在這複雜之中,我們何嘗不是看見人性的光輝——很多人前仆後繼地送上資源、不斷幫助受災人士,義不容辭。在 Threads 有很多評論說一切都似曾相識,確是如此;在很多香港人心目中,自己這一面從來沒有離開過。所以我們更需要把握這個事件,去了解事實真相、重新凝聚群體與對公義的渴望。
在照顧自己情緒的同時,我們也不要麻木。有時憤怒不是一種心理病態。雖然主流敘述好像說憤怒是不好的事,讓人以為做心理工作的唯一目的就是讓情緒平靜下來;但英文裏有一個字叫 indignation,即義憤,義憤是可以很有力量的。希望大家都執著心裏面的堅持、動機、良知,凝聚我們的團體與對公義的渴望。在此再次向所有受影響的人致上慰問,也多謝所有香港人。
是一場人禍。把整條因果鏈拆開來看:起火可能源自裝修工人的煙頭,反映工程公司監管不力;火勢蔓延得這麼快、燒到八棟大廈中的七棟,很可能是因為棚網沒有阻燃係數、加上住戶窗口貼了大量易燃的發泡膠,再遇上乾燥天氣;網上更有說法指火警鐘失靈,而政府花一億建立的緊急事故警示系統竟然完全沒有使用。這些一環扣一環的人為因素,令一點小小的火種釀成大災難,所以說它是人禍並不為過。
關鍵在於這不是純粹意外,而是夾雜大量人為因素的傷害。論文指出,因強姦、童年虐待、戰爭、暴力襲擊等『有意圖』的行為而造成的創傷,引發創傷後壓力的機率大約是車禍、火災、自然災害等『意外性』創傷的兩倍。這場火災雖然不能與強姦等直接惡意傷害相提並論,但因為它牽涉這麼多人為疏忽與決策失誤,再加上面對社會這麼多問題卻無力處理的無助感,傷痛自然格外劇烈。
創傷後成長指的是創傷事件除了帶來傷痛,也可以成為凝聚與成長的契機。學界近年除了談創傷後的壓力(stress),更多探討成長(growth)這一面——也就是說,創傷不必然只留下傷口,它也可能讓一個群體重新聚合、變得更強。對香港人而言,這次事件正是一個重新凝聚群體、重燃對公義渴望的契機。
論文指出,群體身份(group status)、對公義的追求(resources to justice),以及群體內的信任與團結(trust and solidarity),都是影響創傷事件衝擊的核心保護因素。換句話說,香港人的身份認同、對真相與公義的追求,以及彼此之間的凝聚力,本身就是抵禦傷痛、甚至把傷痛化為成長的力量。相反,污名(stigma)與社會不信任(social mistrust)則會加劇創傷後的壓力——而當政府不交代責任、令人無法相信勞工處、消防處或監工水準時,正正是在放大這種傷害。
未必。有研究比較參與社會公義的行動者與非行動者,發現行動者雖然承受更多的酷刑(torture),照理應該有更高的創傷後壓力,但最有趣的是,他們的創傷後壓力反而更低。這顯示出慈悲(compassion)的力量——慈悲不只是對一件事有感受,而是願意按著感受把它化為行動;每一個行動其實都在把群體凝聚起來,而這份凝聚正是抵禦傷痛的關鍵。
不是。主流敘述好像把憤怒當成不好的事,也讓人以為做心理工作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讓情緒平靜下來。但英文裏有一個字叫 indignation,即義憤,義憤是很有力量的。憤怒本身不是病態;重點是把這份憤怒指向動機、良知、群體的凝聚,以及對公義的渴望。
因為公眾的知情權非常重要。我們對一件事的看法、情緒反應和意見,應該建基於事實之上。先把火災怎樣發生、由施工到決策哪裏出了問題講清楚,大家的情緒與判斷才有事實作為依據,而不是憑空而來;這也是後面心理結論的基礎。
創傷後壓力一向具爭議且高度政治化;群體身份、對公義的追求、群體內的信任與團結是抵禦創傷衝擊的核心保護因素,而污名與社會不信任會加劇創傷後壓力。論文並指出,因強姦、童年虐待、戰爭、暴力襲擊等有意圖行為造成的創傷,引發 PTSD 的機率約為車禍、火災、自然災害等意外性創傷的兩倍。
創傷後成長 Post-traumatic Growth
學界近年較多探討的概念:創傷事件不單帶來傷痛,更可以成為群體凝聚與成長的契機。
行動者與非行動者的酷刑與創傷後壓力比較研究
比較參與社會公義的行動者與非行動者:行動者承受更多酷刑,照理應有更高創傷後壓力,但他們的創傷後壓力反而更低,反映出慈悲與將感受化為行動所帶來的凝聚力量。
這星期,當你為這件事感到憤怒或無力時,試着不要急於把情緒壓下去。寫下你的義憤指向什麼,再想一個微小而具體的行動——哪怕只是捐助、轉發事實、或陪伴一個受影響的人——讓感受化為凝聚群體的力量。
